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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物业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7-22 15:22:4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近期,部分滨湖校区高知公寓住户不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,违规行事,造成不良影响。根据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物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高知公寓电梯已安装监控并启用。装饰装修人员、住户应爱护电梯设备,运送物品做到轻拿轻放、人走地净。如不规范操作或在运送物品时不做防护造成电梯毁坏,应按价赔偿。

二、楼梯、楼梯平台、地下室、屋面等部位,不得存放任何垃圾。已经存放的,坚持“谁存放、谁清理、谁打扫”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天内清理完毕。可利用、可回收垃圾,也不得长时间存放。一经发现,由物业人员作为无主物予以清理。

三、装饰装修垃圾,应及时清理至垃圾存放点。清理时,应注意清洁运送,不得散落在楼道、平台、门厅、电梯轿厢等部位。

四、高知公寓住户不得饲养大型宠物,也不得在校园内遛狗、散养猫等。宠物不得通过电梯上下楼,以免在电梯轿厢内便溺。

五、电动车不得上楼,不得停放在门厅、楼道平台,不得飞线充电。如有充电需求,请到一期、二期专用充电桩场地充电,防止发生爆燃火灾事故。

六、一楼住户不得私自改变楼宇外立面,违规加装阳光房、建设房舍等。一经发现,一律拆除,由住户承担拆除、清运费用。

七、一楼住户太阳能储水间与阳台之间,在装饰装修时应加装带锁门(窗),以免通过集热板下方空间进人(集热板改装后空间加大)。

八、住户在装饰装修时,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(上午7:30-12:00,下午14:00-18:30为装修时间),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。

九、对装饰装修相关事宜,学校已经做出明确规定,希望广大住户严格遵守,如遇问题,请及时与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,以免破坏房舍质量,确保房舍安全。

十、高知公寓是全校广大教职工生活之所,所有住户均有责任和义务遵守《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物业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在方便自己、幸福自己的同时,切实维护其他住户的权益,增强友爱和谐、共建共享意识。

特此公告。

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
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滨湖校区高知公寓物业管理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7月2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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